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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心理咨询中心    时间:2020-11-04点击数: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0级学生已入校一月有余,对学校的学习生活基本适应,为了解全体新生入校后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早发现新生群体中存在的心理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1026日起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包括心理测量、数据筛查、普查回访、撰写报告和跟踪辅导五项工作内容。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020-23

中心发布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方案,将新生基本信息导入测评系统,做好普查施测人员培训。

二级学院准时上交普查安排表,做好普查前期宣传。

1027-119

各学院按提交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学生参加测试,学院心理健康部和守望者心理工作室成员作为主试向新生提供测试指导语(中心将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

对于需要补测和重测的同学,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统一安排施测。

1110-13

二级学院参加中心开展的心理普查约谈培训会议,掌握心理普查结果的含义和正确用法。

中心统计心理测试筛查结果并向二级学院反馈。

1113-1220

中心对普查提示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回访。

各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心理专干对可能存在一般心理问题学生进行约谈,并做好约谈记录,如在约谈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转介。

1228-31

中心撰写心理普查报告,向湖南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递交《湖南省普通高校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情况反馈表》。

























三、心理测量工作要求

1.普查对象:2020级全体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2.测量工具: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上机操作或使用智能手机完成测试。

3.施测要求: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新生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集体施测,施测现场专人管理纪律,记录实际参加测试人数和缺席名单。施测当天由各二级学院学生负责人和守望者心理工作室成员主持施测,中心将对以上学生进行集中培训。

四、数据筛查工作要求

测评系统依据一定标准自动筛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施测结束后一周内中心将测试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新生辅导员和心理专干应对心理普查有科学的认识,严格保密测试结果,不将测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依据。

五、普查回访工作要求

中心在整理好测试结果后向学生本人提供反馈,并在施测结束后一个月内,对普查结果提示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回访。

中心依据回访情况对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分类,并向二级学院反馈,以便后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咨询工作。对符合入库标准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跟踪学生后期心理动态。

六、跟踪辅导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对普查结果中提示可能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约谈,做好约谈记录,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工作。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转介至中心或者医疗机构,并建立心理档案,跟踪学生后期心理动态。

各二级学院应在收到普查反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约谈工作,并将《衡阳师范学院新生心理普查约谈情况登记表》于1216日前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新生心理普查约谈情况登记表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1020日      


联系电话:0734-3456525、0734-8484844(东校区)      0734-8486673(西校区)    

联系地址: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校医院三楼316         衡阳师范学院西校区图书馆西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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